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qū)(場)管委會,各有關部門,各用人單位:
根據(jù)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人社規(guī)〔2023〕4號)文件精神,從2024年1月1日起調整我縣最低工資標準,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
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201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20元/小時。
企業(yè)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我縣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二、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下列內容
(一)加班加點的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四)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泗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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